在說計分方法以前,我們要知道在一個比賽裏,評判人數較多,結果就會較為公正,同時評判團人數應該是單數,這樣才能減少同分的機會。通常最標準的是每個項目有十一位評判,各評判可以評核的項目也要視乎他們在舞蹈界的資歷而定。不過評判人數有時也會視乎比賽的規模和賽會可以負擔的費用而有不同的。
初賽、複賽等挑選一定數量賽手進入下一回合的計分十分簡單,以雙項賽事來舉例,如果要選六名選手進入決賽,評判在自己的分紙上勾選了可以進入決六對賽手,計分人員把分數輸入,把兩隻舞合共剔數最多的六對賽手排列出來就可以了。
在上表裏,由於要電腦統計,所以用「1」代表評判的勾選,到最後計出10號在兩隻舞都被九位評判認為他們應入選,合共有18剔。
剔數最多的六對可以入選,我們可以看到排在五、六、七、八位的人分數相同,都有14剔,所以這場比賽會有八對賽手可以進入決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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