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拉丁舞標準舞的比賽計分(四)

  在計算每一隻舞的名次時,如果出現了名次相同的情況,該怎麼辦呢?讓我們再來舉例說明。

  從這個表我們可以看到,計算第一名和第二名時都沒有甚麼問題,兩個名次都有過半數的評判認同,結果一下子就可以定下來了,但到了算第三名時,3號和4號都有只四位評判認為他們得到第三名或以上的成績,由於未過半數,所以我們要再到下一欄,數數「1」「2」「3」和「4」的數目。

  這時,我們看到這兩對賽手都得到八個「4」或以上的成績,這就是同分的情況了。遇上這樣的情形,我們便要把這兩對賽手「1」至「4」名的數字相加起來,廣東話俗稱「細分」‧大家且看下圖:

  賽手3號和4號計算「4」或以上的名次時已經突圍而出,所以他們是必然的三或四名了,但由於他們的分數同樣是 '8',誰是第三,誰是第四,還要看粉紅色格子裏(「1」至「4」名)的數字總和。

  3號是:2+3+4+3+4+4+4+3 = 27

  4號是:3+4+3+4+4+3+3+4 = 28

  賽例訂明同名次時,「細分」小者勝,所以3號便是這隻舞的第三,四號是第四了。

  萬一「細分」也相同,我們便要跳到下一欄數「1」至「5」名的數目,如仍是相同,又要重覆加「細分」的程序。

  不過,這裏我們有一點要非常留意,因為數「1」至「4」名時,這兩對賽手早已有過半數評判認同且突圍而出,也就是說他們第三第四的名位已定,即使數到下一欄(「1」至「5」名)時有其他賽手超越他們,也不會影響他們已得的名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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