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很多參加體育舞蹈比賽的賽手都會有一個感覺,就是現在的比賽裁判實在太多太濫了!
連步子也跳不好,音樂也不會聽的人,考了一個牌就當上了評判;幾個月前參加基本步比賽還六名不入的人,一下子就站在場邊拿著分牌評分,相信被評的人都不會服氣。
不過,賽手不服氣之餘還是要參加比賽,所以,大家惟有寄望這批當上了評判的人,別只以為當評審是用來出鋒頭的,也盼他們以後會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因為即使人家在你面前稱呼你一聲「老師」,使你自以為了不起,但大家看到你本身跳舞時的差劣表現,在背後給予你的評論,其實是更令人羞恥的。拿著一紙考試文憑便洋洋自得地招搖,便是一只鴕鳥;假如你手持的是「Fellow」的文憑,而你的舞技竟和你的證書等級成反比,令人輕蔑的程度也更高了。
也有一些人是以評審的身份來「結黨」或「招財」的:給自己的朋友熟人好成綪來籠絡關係;専為自己的學生打高分而爭取學生的支持,在利益上可能大獲全勝,在聲譽及品德上的評價可是全盆皆輸(他自己的朋友或學生則是例外)。如果你是真正喜歡跳舞的人,也不應專以投靠結交這些「評審」來作得分的手段。跳得好與不好,其實大家都是有眼睛可看的,得個名不符實的,甚至可能是用錢買回來的獎,只是為舞林界提供一些茶餘飯後用來談笑的話題罷了,何威之有?
好了!也有一些人是看不慣上述那些「評審」所以挺身而出,想以自己的力量匡正歪風,但作為評判的經驗尚未充足,那該怎辦呢?在接下來,我們會介紹一下國際裁判條例上的一些規則。如果你是一個賽手,也可以看看,比對一下你認識的裁判,看看他們到底有沒有達到一個「評審」應有的條件。
---待續
2008年5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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