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正當比賽進行期間,一個評判員有甚麼事情要做:
§ 和其他評判員分開站立,所站的位置不會對賽手造成影響。
§ 移動到適合的位置以便能看到所有賽手的表現。
§ 獨立評分,不可跟其他評審員討論或比較。
§ 以不脫色的圓珠筆在分紙上填寫分數、評判代號及簽名;每有修改之處亦應加簽。
§ 在比賽完結前,不要企圖利用賽會的程序或其他評判員的即時評分來記著參賽者的編號、姓名、國籍等資料。
§ 遵守賽會給予的指示。
§ 集中精神評審,不可與觀眾、其他評判或賽手交談,也不應進行任何會分散注意力的活動,如:攝錄/拍照、電話交談等。
相信看了以上的幾點,賽手或觀眾或許都會有些感慨,因為現時我們經常看見一些評判員在評審比賽項目時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抱著分板卻在談笑,又或者是互相抄分,究竟他們有沒有看清賽手的表現,這點可不言而諭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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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舞蹈比賽的評判守則與素質(一)
2008年5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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