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項決賽有八對賽手參加、九位評判評分。在表中最易找出的名次是甚麼呢?答案是第七和第八名--我們不必加分就已經看到有過半數評判認為20號應得第七名,也有過半數評判認為22號應得第八名,所以這兩對賽手的名次已可即時肯定了。

接下來計算得到第一名的數目,這一欄中,沒有賽手得到過評判人數半數的「1」,所以要到下一欄再計算:

計算「1」和「2」的數目時,23號得到七個,10號得到五個,於是23號是第一名,10號是第二名。

接著我們看下一欄找第三名,由於沒有賽手得到過半數的「1」「2」和「3」,所以第三名未定:

再跳到下一欄,只有6號賽手得到過半數的「1」「2」「3」和「4」,所以他們得第三:

再往下一欄去了,可以看到得到「5」或以上的全部未過半數,第四名還未出現:


